科举不倒问 | 贡院——因果的判场: 论明清小说中的“请神监场”(中)

2019/3/5 11:32:02

来源: 嘉定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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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神监场”的来历

 

“请鬼神监场”的仪式产生于“有鬼神监场”的想象之上。胡适曾对《儿女英雄传》中有鬼神监场的描写十分不以为然,特别提到“最鄙陋恶劣的部分是第三十五回‘何老人示棘闱异兆’的一回”:

 

在前一回里,安公子在“成字第六号”熟睡,一个老号军眼见那第六号的房檐上挂着碗来大的一盏红灯;他走到跟前,却早不见了那盏灯。这已是很可笑的迷信了。三十五回里,那位同考官娄养正梦中恍惚间忽见帘栊动处,进来了一位清癯老者,……把拐杖指定方才他丢开的那本卷子说道:“……此人当中!”娄主政还不肯信,窗外又起了一阵风。这番不好了,竟不是作梦了。只听那阵风头过处,……门外明明的进来了一位金冠红袍的长官。……只听那神道说道:“……吾神的来意也是为着成字六号,这人当中!”

这种谈“科场果报”的文字,本是常见的;说也奇怪,在一部冒充写实的小说里,在实写制度典章的部分里,这种文字便使人觉得格外恶劣,格外迂陋。[1]

 

诚如胡适所说,如《儿女英雄传》此类鬼神进场干预科名、红灯预示功名的描写,在明清小说中并不少见。尽管胡适斥之为“可笑的迷信”,但对明清时人而言,这种“迷信”却深入人心。陈东原是教育学界专家,在他出版的《中国教育史》(1936)中,他曾专门就《儒林外史》的请神监场仪式做了这样的注解:

 

……这种话虽是小说家言,然据年老下过场的先辈说,试场情况,确是如此。自然恩鬼进场,是来报你的恩,使你文章作的好,使阅卷房官一定替你荐,主考官一定取你。怨鬼进来,则报你的仇,甚至还要你的命。既人人都信以为真,所以闹鬼之事,几于无场无之。司空见惯,也就习为固然。不但不设法救济,反凭空添了许多积德报怨骇人听闻的故事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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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英雄传》

下过场的考生,对这种鬼神监场的传闻大多信而不疑。

 

从凡人的立场来看,神鬼为考官,定然比凡人考官更明智,“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骘五读书”的综合标准,比凡间“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单一标准显得更公道,更得民心。加上棘闱异兆等偶然性事件,也为有鬼神监场提供了注脚。考生入场后如有曳白、墨污试卷、自书隐私、发狂甚至横死之事,就被视作伤了阴骘。考官阅卷时如遇失卷、落卷自呈、灭烛、做梦之事,就可能是鬼神示意。

 

明清小说中多有此类描写,在《今古奇观》六十八卷中,推官申嵩黜落了一份卷子,不料那卷子又重回桌案,他便以为“冥冥之中,必有鬼神展开”,即便“卷子实在难以圈批,不得已,淡淡加些评语”,[3]也推荐上去了。根据明代戏曲《蕉帕记》改编的小说《蕉叶帕》,照搬了棘闱异兆的核心情节,即考官一拿起龙生的卷子,就听见“一片细乐响动”。为了验证这细乐是因这卷子而响,考官又试着展卷、合卷来验证。待取过太师孙子秦埙的卷子时, 就有雷声轰轰。在天意的威吓下,考官放弃了徇私的念头,叹道:“你看那科场里边信有鬼神,便是天大的人情,主司也做不得主了。”[4]现实中,鬼神监场的观念也确实可能会影响到考官的判断。纪昀曾自称: 

 

乾隆己卯,余典山西乡试,有二卷皆中式矣。一定四十八名,填草榜时,同考官万泉吕令瀶,误收其卷于衣箱,竟觅不可得。一定五十三名,填草榜时,阴风灭烛者三四,易他卷乃已。揭榜后,拆视弥封,失卷者范学敷,灭烛者李腾蛟也。颇疑二生有阴谴。然庚辰乡试,二生皆中式,范仍四十八名。李于辛丑成进士。乃知科名有命,先一年亦不可得,彼营营者何为耶?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应有,虽不求亦得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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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抱瓮老人辑 《绣像今古奇观》四十卷

以胡适的立场来看,纪晓岚“科名有命”的说辞无疑也是“可笑的迷信”。连见闻广博的纪晓岚都未能免俗,可见观念的影响力。袁枚曾以一则“鼠荐卷”微讽了考官对这种迷信的附会:

 

繁昌令黄公,与余同校江南甲子乡试。黄阅赵字号一卷,不合其意,置之落卷箱中。次日,早起看文,此卷仍在几上。初意以为本未入箱,偶忘之耳,乃仍放箱中。次早,此卷又在几上。疑家人作弊,夜张烛佯寐伺之,见三鼠钻入箱,共扛一卷放几上。黄疑此人有阴德,故朱衣遣鼠为之,遂勉强一荐而中。榜发,其人姓闵名某,来见。乃告之故,且问:“君家作何善事?”曰:“家贫,无善事可做,但三世不许畜猫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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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二十四卷

袁枚的反讽,也侧面反映了将这些自然现象或偶然事件附会为有鬼神监场,已成为明清时期的一种普遍心理。

 

从想象落实到具体的仪式,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仪式中一个代表性的程序就是祭旗,祭旗之举来自于想象中的一个特殊设定,即鬼神会在开考前执旗进入考场,按照预先衡定好的结果,在考生的号舍上插上不同的旗子标识,表明神鬼已根据善恶果报做了冥判。这些神鬼所作的标识常人看不见,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知晓。

 

成书明代的《欢喜冤家》第十八回中,家仆元吉以生魂入场,醒转后转述了在场内的见闻:“那今科该中的,祖宗执红旗进场,上书第几名帖。出场的是黑旗,先插在举子屋上。插白旗的都是副榜,馀者没有旗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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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冤家》

明末清初的戏曲《迎天榜》第九出《点鬼》展现了一幅科举神监场,放恩鬼怨鬼的想象情景:“那些士子的祖宗父母三代亡灵纷纷禀告,要随子孙进场。旧规只查士子榜上有名的祖先许放进,那榜上无名的祖先概不许放进。昨日俱已照榜逐名点进,尽早又奉文昌帝君文书,为临场黜陟事,有列名已久,近以罪犯被斥查,其祖宗合行扶出,有未经列名,近以阴德补进者送到,祖先合行点进。”[8]即前文《儒林外史》提到的功德父母。 

 

《池北偶谈》中有一则与此类似,某生的仆人死而复生,谈到自己的魂魄跟随主人进入棘闱之后,“见号舍有红黄二色旗,主人所居之舍则红旗也。”[9]红旗预示着中式,所以该生听闻后大喜。尽管这些旗子的颜色并不统一,或是如《儿女英雄传》中将鬼神监场的标识写成一盏红灯,都能够体现出一种具有仪式感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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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北偶谈》二十六卷(顾清逸藏本) 清王士禛撰

有了具体的鬼神入场监试的想象,才有了请鬼神进场监试的仪式,后者是对前者的呼应。

 


[1]胡适:《儿女英雄传序》,《胡适文集》(4),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376-377页。

[2]陈东原著:《中国教育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89页。

[3](明)西湖渔隐:《欢喜冤家》(《古本小说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页。

[4](清)《蕉叶帕》(中国古代小说珍秘本文库·卷六),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

[5](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6](清)袁枚撰:《子不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页385。

[7](清)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版,第310页。

[8](清)黄祖颛:《迎天榜》(古本戏曲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第37页。

[9](清)王士祯撰:《池北偶谈》(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