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陈云学习】“保护环境、防害于先”

2018/8/22 10:26:15

来源:陈云纪念馆

“保护环境、防害于先”

 

陈云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开创者和推动者。在领导全国经济工作的进程中,他富有预见性地提出了环境污染、资源破环对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影响,并提出了保护环境、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重要措施。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的工业化不能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充分的准备,“真正地做到防害于先”。1975年7月,陈云赴高邮视察石油钻井时指出:“要注意环境污染问题,在生产设计的同时就要做好防止污染的设计,不要等到事后再解决”。1979年3月21日至23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经济调整问题。陈云在讲话中明确提出:“防止污染,必须先搞,后搞要多花钱。”1979年6月17日,陈云在给李先念、姚依林的信中再次提出:经济建设必须尽早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水资源的问题,一是工业污染问题。“现已办了的工厂,哪些还未处理污染问题的,我们应该心中有数,逐步加以改变。今后办厂必须把处理污染问题放在设计的首要位置,真正做到防害于先,这是重大问题。”可见,陈云已经看到了防止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超前性,不这样做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1981年9月2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解决城市中污染的问题,从长远来看,也应该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来了。工厂里头早投资比后来补上去省得多。”这里,陈云再次强调,要及早防止环境污染,以便给国家节省大量的资金。

改革开放初期,城市中已经出现了空气、水资源的污染。当时,上海市的工业以煤炭、石油为主,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酸性气体,这些化学物质随着降雨落下,形成酸性雨。据新华社记者写的《上海出现酸性雨污染环境》的内参材料披露:1982年1月至8月,上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在市内监测点已经收集到8场酸性雨;仅6、7两个月,松江县监测到13场酸性雨,且酸性比较强。与上年同期比,不仅次数有所增加,而且酸性愈来愈强。陈云在看到新华社的相关内部材料后立即批转胡耀邦、赵紫阳,提出:“治理费要放在前面。否则后患无穷。”

陈云较早地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他对如何治理环境污染也进行了认真的思考。环境污染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治理环境污染也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战略任务。要战胜它,就要像战争年代一样,有一个好的“作战”方案,搞一个科学的、总体的治理规划,这样才能做到事半功倍。1981年3月,他在给陆定一的信中指出:“像植树造林、治理江河、解决水力资源、治理污染、控制人口这类问题,都必须有百年或几十年的计划”。1981年9月,他又强调:“建设要有长期计划,对水力、轻重工业的比例、城市污染、外资利用等问题都要考虑”。

治理环境污染,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体现了对保护自然生态的要求。陈云多次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要求把治理环境污染作为重点项目。他说:“建设要有重点,要分轻重缓急。农业、能源、交通,骨干企业的建设和改造,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知识分子生活待遇的提高等,都是重点。重点只能由中央根据全局的长远的利益,经过综合平衡来确定。全党全民应集中财力、物力保重点。”

1988年8月25日,陈云为纪念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和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创十五周年题词:“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题词写完刚过两天,陈云便看到两份内部材料,反映我国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一份材料是新华社简报上登载的本溪市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报告《卫星看不见的城市》;另一份材料是人民日报社简报上登载的《四川排放污物总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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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为纪念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和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创十五周年题词:“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新华社那份材料里写道:本溪地处群山环抱之中,是一个生产钢铁、煤炭、水泥为主的重工业城市,在面积狭小的四十三点二平方公里的城区内,分布着四百二十家工厂,烟尘污染成为主要危害。全市经常处于烟雾弥漫、灰尘扑面、毒气熏人的情形之中,每年约有一半的时间大气能见度只有三十至五十米。人民日报的那份材料披露了四川省河流污染、噪音污染、“三废”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

看完这两份材料,陈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当即给赵紫阳、李鹏、姚依林写了一封信,说:“这两份材料你们那里也有,现送去请再看看。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大的国策,要当作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来抓。这件事,一是要经常宣传,大声疾呼,引起人们重视;二是要花点钱,增加投资比例;三是要反复督促检查,并层层落实责任。”他还要求:请告诉有关部门,这方面的材料,“以后注意送我看看”。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宋健在一次讲话中传达了陈云的这三点意见,并表示:“陈云同志的意见,言简意深,符合国情,切中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要害”。还说:“要认真落实陈云同志的指示,就必须正视我国目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在陈云的指示下,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本溪市的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在环境保护中,还必须合理地利用资源。因为,人们对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直接决定着环境的好与坏。过度地开发、利用资源只能是加快破坏当地的绿水青山,影响经济的发展,也必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陈云一直主管党的经济工作,对这一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说:“现在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都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一种掠夺式的使用资源的倾向,应当引起重视。”

保护森林资源。森林是人类的摇篮,森林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森林具有净化空气、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功能。新中国成立后,各行各业百废待兴,经济恢复中急需重要的物资——木材,也就出现不合理砍伐木材的现象,而这种长时间的砍伐,必然会造成森林资源的枯竭。对此,陈云非常关心。早在1950年,陈云就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林业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即首先“应以普遍护林为主;其次,在风沙水旱灾害严重地区选择重点造林。同时,在各森林区制定合理的采伐计划”。1951年2月13日,陈云主持讨论《林垦部关于一九五〇年林业工作总结和一九五一年林业计划》时指出:“林业方面的主要工作一封山、二防火、三造林。过去火烧森林的数量最大,因此防火应该是重点。封山恐怕比造林的效果要大。”

在保护森林中,我们还应该合理地采伐,做到永续利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林业在采伐中学习苏联的经验,“一度全面推行皆伐,伐后人工更新跟不上,有的树种(如红松等)天然更新又困难,结果许多采伐迹地变成残次林地或灌丛、疏林地”。1949年,陈云签署中财委给各部的通知。通知要求所属各部、署、行及关内所属企业今后不得在东北采购木材,而在其上解木材中统一分配,以避免私商图利滥伐森林。陈云还提出:对乱砍滥伐现象应该揭露和批评,对浪费木材现象也应该揭露出来,这样才能引起干部和广大群众对造林护林和合理使用木材的注意。关于木材的统一调配与合理使用问题,要订出条例,颁布施行。

1961年11月24日至12月17日,陈云分12次主持冶金工业座谈会,在听取汇报时插话说:生产建设有十年八年为周期的,也有五十年一百年为周期的,植树造林就是以五十年一百年为周期的。直到晚年,陈云仍十分关心植树造林,1987年4月4日,陈云不顾年老体弱,同浙江省和杭州市党政负责人及干部群众在杭州市郊参加植树活动,亲手种下一棵香樟树。

恩格斯曾告诫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别的地方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在这些地方剥夺了森林,也就剥夺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存器。”陈云以此为借鉴,在领导经过工作中,反复强调要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土地资源。“一个国家的生活水平和国民收入,取决于人口与耕地比率,农业国家尤为如此。”因此,陈云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并指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具体措施,即: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多用农家肥,少用化肥。早在1957年,陈云就指出:“开展造林运动对于水土保持和保护农田水利关系甚为密切。”1988年,陈云明确指出:“种田必须养地……化肥用得越多(超过一定数量),土地就越瘦,今后必须大力提倡施用农家肥。要研究现在农民不重视农家肥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保护水资源。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就强调水利建设是治本的工作,是百年大计。20世纪80年代初,他又明确提出:“水资源短缺,在我国北方是个大问题。……总之,水资源的问题已经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来了”。这就要求我们要注意节约用水,要防止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1979年,陈云指出:“今后工厂的设立必须注意到用水量……即使有水资源的工厂,也应该有节约用水的办法”。1978年,陈云指出:要把农业搞好,还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如南水北调”等。针对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污水乱排,不注意保护水资源的问题,陈云明确提出:“随着工业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注意保护环境,一定不要使黄浦江水系受到污染”。

1990年,陈云看到我国著名水利专家、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张光斗给他的一封信,说: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告知,您十分关心我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嘱送呈拙文《我国水资源问题及其解决途径》,请指正。看完张光斗的信和他与陈志恺合写的文章,陈云将张光斗的信和文章批给江泽民、李鹏、宋健传阅,并写了这样一段话:“张光斗、陈志恺同志就我国水资源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之后,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水的问题始终是一个大问题。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水的问题的严重性。各级领导部门,尤其是经济、科技领导部门,应该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治理污水和开发新水源放在不次于粮食、能源的重要位置上,并列入长远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加以实施,以逐步扭转目前水资源危机的严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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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6日,陈云在水利专家张光斗、陈志恺合写的《我国水资源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一文上批示。

 

陈云同时又复信张光斗,说:“你一月八日的信及《我国水资源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一文,我已仔细读过,复信迟了,请见谅。你和陈志恺同志就我国水资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且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我已转请中央领导同志考虑。”江泽民批示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在考虑八五规划时得认真地研究一下水的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是应该未雨绸缪。”在“八五”规划中,水资源问题终于被提到了一个重要的高度。

保护矿产资源。矿物资源是一种不可更新资源,长期利用和过度开采,势必会造成储量降底,以致耗竭。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矿产资源的消费不断加剧,在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也会带来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妥善保护,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

陈云对保护矿产资源也是十分重视。首先,陈云提出,要建设一支强大的地质队伍,要把中国的矿产资源分布搞清楚。他在部署经济建设准备工作时提出:要有地质勘察的组织,必须大体上知道金、银、铜、铁、锡在什么地方,现在这方面的准备材料还很少。他还进一步指出:“从前,地质工作是做多少算多少,国家没有整体计划。现在不同了,地质工作要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在一定时间以内,探明一定的储量。地质事业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已成了一项最重要的事业了”。

1950年6月,陈云将何长工关于湖南矿山破坏严重的报告转报政务院,并致函刘少奇,指出:这样重要的矿产原则上必须收归国有。1950年12月,周恩来、陈云主持政务院第六十四次政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规定了“全国矿藏,均为国有”的基本原则,要求探矿或采矿人应尽力避免损害矿藏或减低矿产收获率,也即提高矿产的开采率,实现可持续开采。

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要注意,利用更要注意。陈云提出对矿产资源要综合利用,这样可以开发出附产品,提高矿产的利用率。他说:矿山与化工企业的生产计划必须统一,原料供应实行定点、定计划、定质量、定规格,双方实行合同制。要研究、试验各种劣质白煤造气的处理办法。要组织冶炼厂和化工厂联合生产,充分利用冶炼厂的炼铜尾砂来生产硫酸。

 

(文章选自《向陈云学习》,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